(1)风险存在的客观性
期货市场风险的存在具有客观性。这种客观性一方面体现了市场风险的共性,即在任何市场中,都存在由于不确定性因素而导致损失的可能。随着交易方式、交易内容日益复杂,这种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市场风险也越来越大。
另一方面,期货市场风险的客观性也来自期货交易内在机制的特殊性,期货交易具有杠杆放大效应等特点,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
此外,期货市场风险的客观性还来自股票市场本身的风险。股指期货市场之所以产生,是出自规避股票市场风险的需要,影响股票市场的各种因素也会导致股指期货市场的波动。为了规避股票市场的风险,股票市场投资者通过股指期货市场将风险对冲,期货市场便成为风险转移的场所。
(2)风险因素的放大性
股指期货市场的风险与股票现货市场的风险相比,具有放大性的特征,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
其一,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交易,具有 “杠杆效应”,它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风险;
其二,期货交易具有远期性,未来不确定因素多,引发价格波动的因素既包括股票市场因素,也包括股指期货市场因素。
(3)风险的可控性
尽管期货市场风险较大,但却是可以控制的。
从整个市场来看,期货市场风险的产生与发展存在着自身的运行规律,可以根据历史资料、统计数据对期货市场变化过程进行预测,掌握其征兆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并完善风险监管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对期货市场风险进行控制,达到规避、分散、降低风险的目的。
对于单个投资者来说,期货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于期货价格的不利变化,这也是期货交易中最常见、最需要重视的一种风险。除此之外,对于初次进行股指期货交易的新手投资者,还可能因为对期货市场制度和规则了解不够而带来风险。投资者可通过认真学习相关规则避免此类风险。
期货市场采取的“T+0”交易方式,为投资者及时止损化解风险提供了条件。在期货市场上,尽管由于保证金交易制度使得投资者的收益和风险有所放大,但实际上,只要投资者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交易计划,遵守交易纪律,期货交易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