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股改步步深入,一些股改过程中出现的错位现象忽隐忽现,正在或多或少地影响着准备股改的上市公司。
现象之一是一些公司的对价谈判变得越来越商业化了。
一些公司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公司的最终对价其实早已拟定好了,但是在第一次公布对价方案时并没有和盘托出,而往往只会给出较低的对价方案。公司方面认为,反正是要有这么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反正是要"提高对价"来满足投资者心理感受的。在这些公司眼里,真诚沟通和沟通的真诚演绎成了一个想象中的模块,谈判变异成了一场游戏,最终的对价结果已经不是谈判真正获得的结果了。
"皇帝不急急太监。"一些公司的董秘对本人诉苦道,由于公司的大股东对待股改的态度暧昧,更有其他法人股东连人都难以找到,以至于所有的股改工作都是上市公司在"大操大办",主次颠倒。公司负责股改的人员奔波于大股东、各个股东之间和国资委、证监局以及各个部门之间,如此这般,无疑增加了和各方面的沟通难度,大股东和其他法人股东的真实意图也不能及时、完整地传递给各个相对应的主体。
现象之二是"我要改"变成了"要我改"。
当一些公司积极投入到股改中,另外一些公司那里却正弥漫着一种等等看的股改心态:反正没有再融资的需要,目前股改不股改都无所谓。有的甚至认为,现在股改大部分都是业绩较好的公司,而自己的业绩不算太好,会有比较效应,等到股改进入到后半程以后,业绩较差的公司会蜂拥而至,届时股改,不会引起特别关注。而另一些公司则因为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相对较低,害怕通过对价以后,持股比例随之变得越来越少,控制权恐有大权旁落的可能,因而对于股改投鼠忌器,顾虑重重。股改于一些公司而言,"我要改"变成了"要我改"。
现象之三是"悔承诺"。
在没有股改以前,有一些公司的控股股东在入主上市公司之时,曾经庄严承诺,至少保证多少年以后不出售自己所控股的法人股权。可是,股改铺开了以后,法人股可以有机会流通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原先的承诺还算不算数便有了争论。
在走访一些股改公司之后,本人还发现了另外一种困惑,即股改所产生的包括推荐人、路演、公关、信息披露和宣传等不菲费用到底该由谁掏还是一笔糊涂账。按照谁受益谁买单的惯例,当然应该由大股东和其他法人股东们共同支付股改费用。但是,完成股改以后的绝大部分公司的大股东们,几乎都将账算在了上市公司的头上。一些公司的董秘表示,这笔费用体现在上市公司账上,有一点"你请客我买单"的意味,确实有些不公平,但作为上市公司本身,由于种种原因也只好如此了。
一些市场人士认为,由于这些错位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如果不能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给予及时而适度的引导,其负面影响必然波及到还没有股改的其他公司,甚至影响到整个股改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