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不是唐僧肉
    众所周知,《西游记》里的唐僧有时候心慈面软、是非混淆,不识妖怪,还三番五次把孙悟空赶走,用紧箍咒惩罚他。没有孙悟空,唐僧到不了西天,但没有唐僧,取经也不能成功,毕竟唐僧才是取经的主角。

  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郭沫若老写了"千刀当刮唐僧肉,一拔何亏大圣毛",赞扬坚决彻底的革命者,批判唐僧,但这种扯顺风旗的话说得有点过了,所以毛主席和诗曰:僧是愚氓犹可训,妖为鬼蜮必成灾!老人家的意思是,唐僧还是好同志,需要团结、教育,但妖精一定要打,不打就成灾了!

  不知道谁散布的谣言,说是吃了唐僧肉能长生不老,结果唐僧成了妖怪们垂涎的对象。这些妖怪,成份复杂:有纯粹的妖精,如白骨精、蝎子精、蜈蚣精,还有神仙身边的"随从"下界落草为妖的,比如文殊菩萨的狮子,太上老君的道童,嫦娥身边的玉兔,还有二十八星宿中的奎木狼。他们也垂涎唐僧肉,给取经带来了很多困难。等孙悟空们费尽千辛万苦,降服了妖怪,神仙们便来把自己的"随从"领走,一句"孽障还不皈依",便大模大样,扬长而去。据说唐僧们虽受劫难,还是原该有此一劫。凑不足九九八十一难,便不能功德圆满。

  还好,唐僧成佛了,没有谁再能吃他的肉了。孙悟空也成佛了,但笔者担心这位斗战胜佛在上界会不会吃得开,因为降妖除怪的过程中也没少得罪人。对于孙悟空来说,没有办法,看住唐僧肉别叫妖怪吃了是职责所在,但成佛以后的日子怎么样呢?

  到了西天,第一回也没能取得真经,因为没有"人事",不得已献出了唐王所赐的紫金钵盂才算换回了真经。如来说是也要过日子,在赵员外家诵经只换得三斗三升黄金小米,还是卖得贱了。

  中国文学很有意思,把一些世俗的东西放到了佛教里,让人觉得很亲切。

  可见,当变化出来的时候,就会有很多人伸手捞一把,就拿解决股权分置来说,方案中对于管理层持股、职工股都开始倾斜了,看来股改成了唐僧肉,人人都想吃一口。笔者不明白道理在哪里?

  职工股实际上是最早的原始股,大部分职工股并不是按照溢价发行的,那么支付对价的依据是什么?说到底,支付对价是针对流通股股东的,因为非流通股的流通冲击了二级市场的股价,但对于职工股来说,就有些莫名其妙。何况,很多职工股并非拿在企业职工的手里,而是拿在形形色色、方方面面的人手里。这部分股份能够套现就不错了,还要求得到对价,未免得陇望蜀。

  管理层持股的问题比较复杂,笔者是赞成MBO的,民营企业爱给谁都无所谓,但国有控股企业就要根据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标准来分析,还要看这部分保值增值是怎么来的,如果是通过管理层艰难创业干出来的,不给股权不合理,也不利于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但如果是通过IPO圈钱把国有资产垫高了,或者是通过行业垄断赢得超额利润,那因此奖励管理者岂不是贪天之功,据为己有?或者是挖空心思,巧取豪夺?

  解决股权分置本来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规范完善资本市场的重大举措,但现在有些人已经蠢蠢欲动把解决股权分置当成了"唐僧肉"一样的盛宴。如果对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就可能妨碍股权分置改革的进程,而且影响到改革的效果。

  股权分置改革的进程中应该始终把握规范、公平的标准,结果上绝对的公平肯定做不到,但进程中的操作应该周密、严格。就像运水,洒一点漏一点难免,但要存心在水桶上弄个洞出来,这叫什么事?

  MBO不是不能搞,但何必非要与股改一起推出?未免有趁人不备,混水摸鱼之嫌。何妨先放一放,如果股改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那就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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