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玻璃(FG)交易规则
1、保证金制度.
白糖、精对苯二甲酸(以下统称PTA)和、甲醇和玻璃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为期货合约价值的6%。
玻璃虽为全厂商交割,交割风险小,近月应该适当放开,促进近月活跃,促进功能发挥,但考虑到玻璃期货作为一个全新品种,上市之初,交易所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无法完全把握,因此,仍执行与甲醇一致的标准,方便控制风险。
2、限仓制度.
在市场一定持仓量以上,辅以期货公司的持仓比例限制,目的是为了防止期货公司持仓过于集中,给市场带来风险。参考甲醇及其他品种的管理经验,限仓量为品种年市场量的25%,2011年全国玻璃产量为3690万吨,按商品率80%计算,商品量约为3000万吨,按此比例计算,玻璃的限仓量应为15万手(750万吨),基于风险控制从严原则,将玻璃的限仓量定为10万手,约为商品量的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