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配股
    
  香港金融市场发展成熟,市场及法律架构完备,为投资者和上市公司提供一个公平而有效率的运作环境,已成为境内企业在境外集资的重要基地。

  配股是香港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常用的一种再融资方法。上市公司通常会委聘配售代理(通常是经纪人或证券公司)配售新股或旧股给公司特定的投资者或有兴趣的投资者。“配售”的方式包括“发行新股”、“配售旧股”或“先配旧股、后发新股(先旧后新)”三种。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会发行新股份给投资者;配售旧股是指大股东会将自己持有的股份配售给投资者;而先旧后新就是发行新股和配售旧股的混合模式,大股东会先将自己持有的股份配售给独立的第三方投资者,然后再认购公司发行的新股份。

  香港上市公司配股的自由度较高,程序简单,上市公司可以随时把握较好的市场时机以获得最好的筹资效果。根据香港的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一般会通过股东周年大会要求股东向董事会作出一般性的授权,以获得发行新股的权力。在一般的情况下,公司在年度内增发不可以超过20%。因此,公司获得授权后,只要增发的比例不超越获得股东大会有关批准当天股本的20%,即可在该年度内进行任何次数的配股。但若公司拟发行的股份超过预先获得授权的百分比的上限,则要再征得股东的同意。

  上市公司通过配售代理进行配股活动,公司必须向公众披露本次配股的原因,并交代公司将如何运用配股所得的资金。对于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假如配股对象少于6名,上市公司必须披露这些投资者的名字;但如果配股对象在6名或以上,公司则只需概述他们的资料。至于创业板公司,如获配股对象属于不同类别投资者,公司必须详细披露这些人士的资料。

  上市公司向任何独立的第三方投资者配售股份以及使用募集的资金,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该公司股价的表现。如果公司配售所得的资金被用于公司业务发展或收购资产,并为公司未来带来经济效益及盈利的增长,一般对股价都有较正面的剌激。但如果公司因欠缺营运资金或拥有庞大债务,此举则可给公司股价带来负面影响。但无论发行新股或先旧后新的方式,任何发行涉及增发新股的行为,都会摊簿现有的股东手中的股本。此外,如果配股后公司大部份股权落在少数人的手上,也可能造成公司股票流通量不足,股价因此容易受到操控。

  除活跃于香港证券市场的国际投资银行外,以国泰君安(香港)为代表的中资背景证券公司开始在香港一级市场崭露头角,他们凭借过往的客户积累、强大的承销网络,开始广泛的参与不同规模的香港上市公司的配股筹资,在香港资本市场上建立起良好声誉。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用户反馈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