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选择 购买理财产品要防着点
    针对日益增多的对个人理财产品的投诉,银监会不久前下发了《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指出银行在推销理财产品时应使用通俗的语言和举例对各种风险进行解释,不准使用易引发争议的模糊性语言,严禁银行“忽悠”投资者。

  面对市场上越来越多的理财产品,投资者在购买前应具体了解哪些内容呢?

  看清高收益背后的条款

  据银行人士介绍,由于收到高收益的“诱惑”,不少投资者在看到产品的最高收益后就毫不犹豫地掏钱购买。针对这种近似盲目的投资行为,理财专家建议:购买各种挂钩型的高收益产品前,一定要看清楚产品条款中列出的“区间”。

  根据收益率的设定,目前市场上的理财产品主要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种产品保证提供固定的投资回报率,对于这种固定收益产品,投资者的选择比较容易,只要选收益率高的即可。但对于那些收益率同某种对象挂钩的浮动收益产品,如利率、汇率、石油、黄金、指数、股票……这些琳琅满目的挂钩对象,银行理财专家指出,购买前投资者要做到心中有数,银行所说的收益率是否有可能实现。

  以某银行曾经推出的一个外汇理财产品为例,该产品在最理想的情况下,年收益率可高达5.5%,但要获得如此高的收益率显然是有条件的,其收益率同美元6个月LIBOR(伦敦同业拆借率)挂钩(LIBOR利率是国际市场上制定的美元借贷利率的基准),如果LIBOR利率在投资期限内完全落在该产品规定的0—5%的观察区间内,投资者才能获得5.5%的年收益率。如果LIBOR只有一半的时间落在该区间,只能获得2.75%的年收益率。由于美元基准利率在不断变化中,因此这类产品以后几年的收益率情况就比较难以判断。

  挂钩黄金的产品也是如此。以某银行前段时期销售的黄金理财产品为例,银行规定“一年内金价每天均处于起始价格上下各70美元的限定范围内,投资者才能获取8%的投资收益,否则只能获得相对较低的收益”,也就是说,只有在国际金价一年内每天上涨或下跌均不能超出每克2美元的情况下,投资者才有可能获得8%的回报。现在国际金价单日涨跌动辄就是数十美元,所以,投资者投资该类产品时应该对国际金价的波动幅度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理财专家建议,购买该类产品时,投资者要尽量选择观察区间设定得比较宽的,因为区间越宽,获利的可能性就越大。如果观察区间很窄,“最高收益率”再高也不过是形同虚设而已。

  收益之外还需关注期限

  对于区别于浮动收益产品的固定收益产品,理财专家建议投资者在看其收益率的同时,还要结合产品的期限和资金的流动性这两大方面来进行比较。

  对资金流动性要求不高的投资者,专家建议可以购买收益率较高的产品;如果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较高,虽然有些产品的投资收益率相对而言更加诱人,但可能随之而来的就是较长的投资期限,投资者还是应慎重考虑,宁可选择收益率相对较低的产品,以满足自己的流动性需求。

  另外还需考虑到资金的机会成本。随着个人理财产品市场竞争的加剧,随着国家鼓励金融衍生产品的相关政策的实施,各家银行开发新产品的力度将会不断加强,以后将会有更丰富、更优化的个人理财产品面市。因此,投资者不必盲目将所有的资金全部投资于一种产品,不妨分散投资于期限各异的多种理财产品,这样才不至于错失更好的投资机会。

  举例来说,现在一年期理财产品收益率超过5%的越来越多,以兴业银行和中信银行一年期的美元产品为例,普通客户年收益率能达到5.1%,VIP客户的年收益率更能达到5.15%和5.18%,这种收益率水平在以前是不敢想象的。面对更高的收益率,那些原来购买了没有提前赎回权的长期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每一期新产品的收益率都在提高而失之交臂。因此,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要结合产品的投资期限和投资收益来合理规划自己的投资组合。

  认识自己的风险承受力

  投资之前,投资者还需了解自己将会获得的权益和产品的风险程度,要做到心中有数。比如利率挂钩型产品的风险虽低,但需要投资者对未来外币利率走势有基本的判断;汇率挂钩型产品期限短、投资灵活,但风险也要大些,需要投资者对汇率走势有准确的判断;集合理财产品具有保障本金、收益不封顶、可申请提前终止等特点,但其投资期限较长,且一旦提前终止,需缴纳一定的提前终止费用。

  要提醒投资者的是,预期收益率不等于实际收益率。不少投资者往往把预期收益率等同于实际收益率,这是不正确的。要知道,购买理财产品也是在进行投资,但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所以投资者要明白理财不是储蓄,它是有一定风险的,而且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只有清楚认识到自己的风险承受力,才能作出正确的选择,购买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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