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岭南 002717.SZ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在2022-04-30到2025-09-05之间,且在2025-09-05收盘时继续持有的股票可以索赔。
岭南股份在2026年6月3日收到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现符合以下区间的投资者可参与报名索赔:于2022年4月30日-2025年9月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9月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