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 600327.SH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在2023-04-20到2026-01-29之间,且在2026-01-29收盘时继续持有的股票可以索赔。

大东方

大东方在2026年2月12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现符合以下区间的投资者可参与报名索赔:于2023年4月20日-2026年1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6年1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