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 000567.SZ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在2021-04-21到2025-04-28之间,且在2025-04-28收盘时继续持有的股票可以索赔。

海德股份(2)

海德股份在2025年4月29日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海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现符合以下区间的投资者可参与报名索赔:于2021年4月21日-2025年4月28日之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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