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 000567.SZ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在2020-11-28到2025-11-28之间,且在2025-11-28收盘时继续持有的股票可以索赔。

海德股份(1)

海德股份在2025年11月2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现符合以下区间的投资者可参与报名索赔:于2025年11月28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11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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