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伦股份 300715.SZ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在2021-06-17到2023-04-27之间,且在2023-04-27收盘时继续持有的股票可以索赔。
凯伦股份在2023年12月27日发布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现符合以下区间的投资者可参与报名索赔:于2021年6月17日-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