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节奏提速 《指引》将带来几个方面影响
    中国基金业经过八年发展,已形成今天高达4000多亿的管理规模,50多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着近200只基金,发展之快是有目共睹的。与国外基金业主要靠行业的自律规范不同的是,中国基金业还只是初级阶段,管理部门的相对强势,对于保护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持有人的利益,是必要的。

  管理层此次出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审核指引》,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进一步提高基金审核的效率、加快基金业发展,同时也对以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规范。

  根据记者与业内人士的沟通,《指引》将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一是基金发行节奏有望提高,《指引》出台的目的就是要规范基金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和质量、增加基金审核工作的透明度。而通过具体内容可以了解,在今后的基金申报中,如果是业内规范优秀基金管理公司提交的成熟基金产品的募集申请,可不提交基金专家评审会评审;而即使是部分基金需要过会,根据新的规定原则上两个月内就召开专家评审会,效率比之以往提高了。

  2005年,中国共有57只新基金发行,这些基金首次发行的总规模为1002.84亿份,可以预期,2006年基金发行将大幅提高。

  二是持有人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指引》要求基金合同中投资范围和资产配置的约定必须清晰明确,这就避免了部分基金投资超出契约规定、进而违背持有人利益的现象。

  另外在持有人大会的规定上,《指引》要求基金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并要求列出当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配合情况下,检票、投票的处理办法,这无疑给了市场很多遐想。

  三是对基金公司行为的进一步规范,例如“暂停赎回”的规定,不排除今后特殊情况下会出现个别基金滥用合同条款,逃避赎回义务的情形,这会严重影响基金持有人的权益,而《指引》对此做了进一步约束。而在基金合同违约认定、募集说明书的处理上,也可以看到管理者对基金公司的进一步规范,其核心还是保护持有人利益、维护市场公平。

  另外,在费率管制上,《指引》也对各种情形做了约束,有利于保护基金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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