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医疗分级基金完成下折并恢复交易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5年7月8日为不定期折算基准日对华宝医疗份额(场内简称:医疗分级,代码:162412)、华宝医疗A份额(场内简称:医疗A,代码:150261)及华宝医疗B份额(场内简称:医疗B,代码:150262)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年7月8日,华宝医疗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华宝医疗份额的场内份额、华宝医疗A份额、华宝医疗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折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注:该“折算后基金份额”为华宝医疗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华宝医疗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登记机构及本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5年7月10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华宝医疗A份额、华宝医疗B份额将于2015年7月10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将于2015年7月10日上午10:30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7月10日华宝医疗A份额、华宝医疗B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15年7月9日)华宝医疗A份额、华宝医疗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分别为1.000元和1.024元。2015年7月10日当日华宝医疗A份额、华宝医疗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外份额进行份额折算时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因此,在不定期份额折算过程中,由于尾差处理,可能使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出现微小误差,但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2、华宝医疗B份额表现为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随着华宝医疗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降低,其杠杆率升高。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宝医疗B份额的杠杆率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相应地,华宝医疗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3、华宝医疗A份额表现为较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宝中证医疗A的份额持有人会获得一定比例的华宝医疗份额,因此其持有的部分基金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华宝医疗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4、由于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宝医疗A份额、华宝医疗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华宝医疗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华宝医疗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将新增的华宝医疗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或者选择将华宝医疗份额分拆为华宝医疗A份额和华宝医疗B份额后卖出。

6、根据《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华宝医疗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约定:华宝医疗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4%”,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发生份额折算(包括定期份额折算和不定期份额折算)的份额折算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鉴于2015年7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2.00%,因此华宝医疗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从2015年7月8日起调整为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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