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ZN)交易规则
    

限仓制度.

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

套期保值交易.

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分为一般月份(指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套期保值头寸和临近交割月份(指交割月前第一月和交割月份)套期保值头寸。

申请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会员或客户,应当填写《上海期货交易所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一年度现货经营业绩、当年或下一年度现货经营计划、与申请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相对应的购销合同或其他有效凭证、套期保值交易方案和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申请应当在该套期保值所涉合约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该合约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申请。会员或客户可以一次申请多个合约的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

申请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会员或客户,应当填写《上海期货交易所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交易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申请应当在该套期保值所涉合约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间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该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申请。

获准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会员或客户,应当在该套期保值所涉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市前,按批准的交易部位和头寸建仓。套期保值交易头寸自交割月份第一交易日起不得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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