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增股东;
2、股东出资转让;
3、存在以下情况的股东出资比例变更:(1)主要股东发生变化;(2)出资比例低于25%的股东将出资比例提高到25%以上;(3)持有 25%以上出资的股东提高出资比例。
一、申请材料的纸张、封面及份数
(一)纸张
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张规格)。
(二)封面
封面应标有"基金管理公司重大变更申请材料"字样、具体变更事项、申请人名称以及主要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份数:申请材料一式4份,其中至少1份为原件,1份电子版光盘。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应当另行提交书面和电子版光盘申请材料(定稿)各1份。
二、申请材料目录
(一)承诺函
包括以下内容:
1、基金管理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作出的承诺;
2、新增股东、受让方或出资认购方对以固有货币资金出资且不受制于任何第三方作出的承诺;
3、出让方在相关审批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放弃行使股东权利的承诺;
4、受让方在相关审批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行使股东权利的承诺。
(二)确认书
同意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新增股东、受让方或出资认购方信贷记录等社会信誉情况进行查核的确认书。
(三)申请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重大变更事项的内容、目的、必要性、新增股东或受让方的资格条件,对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的影响。
(四)股东会的决议,对基金管理公司办理有关具体事项的授权书。
(五)新增股东、受让方或出资认购方情况说明
1、基金管理公司拟任股东基本情况表
2、基金管理公司拟任股东证券投资情况表
3、法人资格及业务资格证明文件
4、注册资本及经营状况
5、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情况说明
6、遵规守法和社会信誉情况说明
7、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情况说明
8、关联方关系说明
9、新增股东、受让方或出资认购方是境外机构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上1-9项内容按照本通知"附件一中二、(五)股东情况"中1-9项的相应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10、新增股东、受让方或出资认购方拟成为主要股东的,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关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改善公司治理、加强内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有关当事人出资转让协议、出资认购协议
(七)公司章程修正案
(八)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对股东、受让方或出资认购方资格的确认,重点是股东遵规守法和社会信誉情况的确认;
2、对股东、受让方或出资认购方是实际出资人,不存在通过信托合同、托管、秘密协议等形式进行出资的确认;
3、对股东、受让方或出资认购方与关联方关系说明的确认,重点是对实际控制人或最终权益持有人的确认;
4、对出资转让或者出资认购协议合法性、有效性和全面性的意见;
5、对基金管理公司章程修正案合法性、有效性的意见;
6、对股东会及股东会决议的合法性、合规性的意见。
(九)涉及股东名称变更的,只需提供上述(三)、(七)规定的内容,以及股东名称变更的相关法律文件
(十)中国证监会依照规定的其他材料
附件四
基金管理公司其他变更事项申请材料的
内容与格式
本附件适用于以下事项:
1、变更注册资本且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2、变更注册资本且股东出资比例改变,但不存在以下情况: (1)主要股东发生变化;(2)出资比例低于25%的股东将出资比例提高到25%以上;(3)持有 25%以上出资的股东提高出资比例。
3、变更公司名称、住所,修改章程等重大变更事项。
一、申请材料的纸张、封面及份数
(一)纸张
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张规格)。
(二)封面
封面应标有"基金管理公司重大变更申请材料"字样、具体变更事项、申请人名称以及主要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份数:申请材料一式4份,其中至少1份为原件,1份电子版光盘。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应当另行提交书面和电子版光盘申请材料(定稿)各1份。
二、申请材料目录
(一)承诺函
基金管理公司和相关当事人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以及以固有货币资金出资且不受制于任何第三方的承诺。
(二)申请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重大变更事项的内容、目的,对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的影响等。
(三)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及对基金管理公司办理有关具体事项的授权书。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附件五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办事处及变更、
撤销分支机构、办事处报告材料的内容与格式
一、 报告材料的纸张、封面及份数
(一)纸张
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张规格)。
(二)封面
封面应标有"基金管理公司办事处设立报告材料"或"基金管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变更/撤销报告材料"字样,报告人名称以及主要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份数
报告材料一式3份,其中1份为原件,1份电子版光盘。
二、报告材料目录
(一)承诺函
公司对提交报告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作出承诺。
(二)报告事项说明
1、主要内容包括设立办事处,变更或撤销分支机构/办事处相关事项的原因,具体报告事项。
2、具体报告事项说明:设立办事处的名称,场所(地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负责人名称及联系电话、简历;变更、撤销事项的具体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
(三)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
(四)法律意见书。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附件六
基金管理公司拟任股东基本情况表
附件七
基金管理公司拟任股东证券投资情况表
(如有证券投资,则填写此表)
注:1、自有账户是指以申请人自己名义开设的法人账户。
2、受托经营账户是指申请人受他人之托从事证券投资所使用的账户。
3、委托他人经营账户是指申请人委托他人进行证券投资所使用的他人账户。
4、其它实际控制账户包括以曾用名称开设的账户等申请人实际控制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