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十二) 公司总部及主要分支机构负责办理基金销售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的名单、简历、学历和资格证书;

  (十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简历、学历和资格证书;

  (十四) 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软硬件及其他技术设施情况的说明;

  (十五) 公司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联网测试报告;

  (十六) 公司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与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间联机、联网测试报告;

  (十七) 公司最近一年内信息技术系统是否发生过重大技术故障情况的说明;

  (十八) 客户资金及资产安全保证措施的说明;

  (十九)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十) 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代销业务基本流程、代销业务资金清算流程、代销业务帐户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代销业务客户服务标准、代销业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代销业务应急处理措施、代销业务监察稽核制度、代销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等;

  (二十一)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 专业基金销售公司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与内容

  (一) 承诺函,保证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规;

  (二) 申请报告及公司基本情况说明;

  (三)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 公司章程;

  (五) 商业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市场情况分析、今后三年的业务发展计划和盈利情况分析、开展基金销售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风险和对策等;

  (六) 财务状况说明及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实收资本及财务报表;

  (七) 主要出资人的财务状况说明和规范运作情况说明;

  (八) 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受过重大处罚的情况说明;

  (九) 公司是否发生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重大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 公司是否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说明;

  (十一) 基金销售主要分支机构及网点情况说明;

  (十二) 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配备情况及培训情况说明;

  (十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简历、学历和资格证书;

  (十四) 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软硬件及其他技术设施情况的说明;

  (十五) 公司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联网测试报告;

  (十六) 公司基金代销业务技术系统与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间联机、联网测试报告;

  (十七) 公司最近一年内信息技术系统是否发生过重大技术故障情况的说明;

  (十八) 客户资金及资产安全保证措施的说明;

  (十九)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十) 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代销业务基本流程、代销业务资金清算流程、代销业务帐户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代销业务客户服务标准、代销业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代销业务应急处理措施、代销业务监察稽核制度、代销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等;

  (二十一)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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